:13381827311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常见问题
在线咨询

律师平时业务繁忙,如果电话没接人听或者繁忙,您可以在线留言,我们会尽快的回复您!

您现在的位置是: 上海离婚律师 > 常见问题 > 浦东新区找子女抚养律师电话 >

浦东新区找子女抚养律师电话

来源:上海离婚律师浏览次数:14 时间:2019-09-27 10:14

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,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。

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,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 。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,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,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。

12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:离婚后,哺乳期内的子女,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。哺乳期后的子女,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。再根据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第1条规定: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方生活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随父方生活:

  (1)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;

  (2)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;

  (3) 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,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。

  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:“离婚后,一方抚养的子女,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,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,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”


分享到:
杨浦区知名婚姻律师费用 闵行区知名探视权律师电话

上海离婚律师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3381827311

cache
Processed in 0.005926 Secon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