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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?

来源:上海离婚律师浏览次数:19 时间:2019-05-31 11:26

  一、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?

 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、第十八、第十九条分别规范的夫妻共同财产、约定财产、一方财产三种情形。夫妻离婚,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,并就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,准以离婚。否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。

  离婚时,先主张离婚的一方不存在少分财产的说法,依照法理,谁过错谁少分的原则,只有当一方有过错时,这过错一方才少分财产。登记时财产没有记载,则按夫妻共同财产论,但有约定的除外。

  1、在双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,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.

  2、但若一方有错,则依据错误的大小,酌情给无过错的一方大于一半的财产.

  3、若双方自愿离婚者财产分配意见不同时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.

  二、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?

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、共同建造的房屋,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、建造的房屋,是夫妻共有房屋,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根据《婚姻法解释(二)》第20条规定: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
  1、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

  2、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;

  3、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: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,可以分割使用。对不能分割使用的,可以作价分给一方,另一方取得补偿。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,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、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。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,应照顾女方。

 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、装修、原拆原建,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,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,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,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;进行过扩建的,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。离婚时,如一方生活困难,如离婚后没有住处,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

  由此可见,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,确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。至于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,双方可以进行协商,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处理。如果一方有过错的,可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照顾无过错方。如果一方对财产分割的结果不满,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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